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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东方投行关于华峰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0号文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本次定向发行股份329,024,676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8,260,8691,346,799,995.1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338,425104,999,996.75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78,848152,999,996.48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34,077178,999,995.27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667,173209,917,642.23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803,760142,999,997.60
7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1,750,88199,999,997.31
8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11,750,88199,999,997.31
9UBS AG15,605,170132,799,996.70
10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581,94930,482,385.99
11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3,501,762199,999,994.62
12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1,750,88199,999,997.3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2,543,897股。有关情况详见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于可上市流通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329,0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共计12位,证券账户户数为113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所持限售股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8,260,869158,260,8693.19%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338,42512,338,4250.25%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78,84817,978,8480.3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34,07721,034,0770.42%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667,17324,667,1730.50%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803,76016,803,7600.34%
7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1,750,88111,750,8810.24%
8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11,750,88111,750,8810.24%
9UBS AG15,605,17015,605,1700.31%
10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581,9493,581,9490.07%
11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3,501,76223,501,7620.47%
12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1,750,88111,750,8810.24%
合计329,024,676329,024,6766.63%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960,937,22259.67%-329,024,6762,631,912,54653.0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1,606,67540.33%329,024,6762,330,631,35146.96%
三、股份总数4,962,543,897100.00%04,962,543,897100.00%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后续安排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麦格里银行有限公司 UBS AG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限售期承诺自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该承诺目前正常履行中,承诺方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作之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 飞 葛绍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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