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赵敏女士、宋海涛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先生召集与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