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9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