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一、基本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申请原因
辽宁华峰自2016年3月停产至今,未能按时复产,且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辽宁华峰长期股权投资100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000万元,债权51774.1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5627.92万元。
待法院裁定辽宁华峰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将其承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对辽宁华峰债权中无法收回的部分将在合并报表层面形成损失。
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辽宁华峰破产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改善和提高。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