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2019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说明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已在《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重大风险提示”之“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第八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之“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更新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最新进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公司已在《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3、房屋建筑物”更新了相关权属证书办理进度;
3、公司已在《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补充披露了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并于“第八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之“2、上市公司将采取措施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继续保持独立性”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重组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与原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