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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2020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0.54%,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

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回报投资者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增强了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 勇

亓 峰

梁华权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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