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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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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XYZH/2020KMA3085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或“公司”)于2020年7月 27日收到贵部《关于对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48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审计机构,现就问询函中要求我们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问题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4: 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9亿元,较年初增长37%,计提坏账损失8,696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的欠款方基本情况,说明是否为你公司主要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与你公司主业经营特点以及回款政策是否相符,以及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的回复意见

回复(1):

1.截止2019年,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单位债务单位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坏账准备是否为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南园林有限公司邳州市旅游园林局6,218.861-4年6,038.86不存在
2江南园林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林业局3,566.850-5年,5年以上2,794.62不存在
3江南园林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14,124.061-2年1,412.41不存在
4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23,018.501年以内1,150.93不存在
5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耀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46.704-5年,5年以上1,146.70不存在
合计48,074.9712,543.51

2.主要欠款方基本信息:

(1)邳州市旅游园林局,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规划与设计、园林绿化建设与保护、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

(2)呼和浩特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林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呼和浩特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4)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系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三级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林闰,注册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1511工程地面指挥中心大楼7楼,经营范围:文化旅游产业经营及管理;园林园艺产品展示;旅游地产开发;旅游商贸;旅游商品设计、开发、销售;旅游服务;节庆服务;会议会务接待;渡假村开发经营;广告经营;会展、旅游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云南耀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华,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东段甲一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或执行人。

回复(2):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6,990万元,主要为文旅科技应收账款余额50,855万元,占比为43.47%;江南园林应收账款41,420万元,占比35.40%。应收账款余额增加32,894万元,主要为文旅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增加42,810万元。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为: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债务单位2019年余额2018年余额增加金额截止回函日收回金额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23,018.500.0023,018.505,986.00
债权单位债务单位2019年余额2018年余额增加金额截止回函日收回金额
江南园林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园林管理处14,124.0621,423.61-7,299.550.00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11,583.700.0011,583.700.00
江南园林有限公司邳州市旅游园林局6,218.866,874.24-655.380.00
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5,599.680.005,599.681,999.88
合计60,544.7928,297.8632,246.947,985.88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系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常德卡乐世界文化旅游科技体验园项目”和“肇庆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小镇项目”形成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文旅科技业务规模扩大,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认应收账款,受行业特点因素影响,项目结算到收取结算款存在时间差。

2.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回款政策:

(1)经营特点:文旅科技由原有总体策划设计和游乐设备生产及销售的业务范围增加了工程建设施工和整体工程协调组织等综合服务。

(2)回款政策:在合同订立之初,首先一般向客户收取合同总金额的10%-30%款项;在项目进行中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或按月逐步收取合同总金额的65-85%款项;项目验收结算后,收取合同总金额(或者结算金额)的95%款项;项目质保期结束后(一般为验收后1-2年)再收取5%结算金额的质保金。

鉴于行业特殊性,近两年公司订签的合同收款条款基本还是按以上方式,但实际回款进度较合同约定有所延迟。

综上所述,截止2019年末,文旅科技已预收款项逐步冲抵应收进度款后,新增进度款由于行业特点存在收款时间差造成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3.截至回函日的收回情况:截止回函日,收回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7,985.88万元。

二、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

1.获取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变动明细表;

2.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管理、关联方识别、客户管理和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

3. 分析比较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及工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判断应收账款增长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和实际情况;

4.结合营业收入审计,取得经客户或第三方监理单位确认的项目形象进度表,并向客户进行函证。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结合公司的关联方清单检查关联方识别准确性;

6.检查对公司收入影响较大的主要客户,判断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贡献情况,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7.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收款制度和期后回款情况,分析是否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相匹配。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除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外其余四名欠款方不属于公司主要客户;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与云南旅游不属于关联方关系;云南旅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已预收款项逐步冲抵应收进度款后,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增进度款由于行业特点存在收款时间差造成;截止回函日,收回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为7,985.88万元。

四、核查意见用途

本核查意见仅供云南旅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回复问询函有关问题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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