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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中钢天源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15,363股,发行价格1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2,800,788.79元,发行费用共计25,868,300.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6,932,488.79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7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元)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佳山路支行15608010210004654595,669,942.32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200002263732666000001573,441,997.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340501658908000002396,476,854.79
合计15,588,794.28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2000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已于2021年8月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2021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节余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万元)
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8,011.408,011.40566.99
新型金属制品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项目7,852.907,852.90344.20
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3,883.823,883.82647.69
年产1000吨金属磁粉芯项目3,296.303,210.66
合计23,044.4222,958.781,558.88

注:资金差额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58.88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已完成并投入运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58.88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钢天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站坤 王志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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