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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关于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年产5GW新型高效组件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3-005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年产5GW新型高效组件项目的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以及提升产业链上下游的匹配度需求,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东阳市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新能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子公司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磁”)并投资年产5GW新型高效组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拟与东磁新能源在江苏连云港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年产5GW新型高效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9,8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3,390万元,流动资金约56,500万元,项目建成并全部达产后预计可新增5GW新型高效组件的产能。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项目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阳市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051304215G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任赤平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经营;仓储经营:煤焦油、硫磺批发。废料发电研究。东磁新能源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名称: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永安路5号法定代表人:何悦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万元,持股占比90%,东磁新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持股占比10%。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或连云港东磁自筹及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2、投资主体

连云港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3、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89,8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3,390万元,流动资金约56,500万元。

4、建设进度

项目将于建设开工后8个月内建成并逐步投产,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财务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并全部达产后预计可新增5GW新型高效组件的产能,年新增销售收入约741,255万元,年利润总额约12,184万元。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拓展需求相结合,新增高效组件产能有利于提升电池和组件产能的匹配度,有利于提升公司光伏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风险分析及提示

1、市场风险

若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会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2、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价格波动比较剧烈,组件工厂作为单一产业环节,在投标远期订单方面存在一定的光伏电池价格波动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跨区域投资管理难度加大,可能会存在员工的招收、培养及文化认同等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紧跟市场趋势、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来提升市占率;通过锁定价格和灵活的定价机制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光伏行业价格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响;通过企业文化引领和赋能员工发展相结合来提升员工的认同度和综合素质。

(三)本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的设立运营和项目投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若该

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新型高效组件的产能规模,并促进公司光伏产业降本增效,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该项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加大N型TOPCon电池和组件的产能布局,不仅有利于搭建更完善的产品梯队,还可促进公司光伏产业的降本增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该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

2、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做出项目投资决策后,能按照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结合公司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建设,争取为公司带来新的收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投资年产12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和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年产5GW新型高效组件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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