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其后续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签名:
任海亮: 徐文财:
胡天高: 厉宝平: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