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4)、《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85)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086)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相关规章制度,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4)、《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087)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