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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3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60
    2014 年 10 月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冠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国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艳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99,318,974.63       2,256,008,355.88        2,257,110,997.16             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65,986,233.44       1,532,228,121.17        1,533,330,762.45                 2.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3,913,517.12                   0.59%         880,761,826.08              -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14,967.79                 -20.82%          70,758,069.25             -21.3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975,194.93                 -18.93%          69,690,781.58             -22.9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45,475,174.32             102.2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20.00%                    0.22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20.00%                    0.22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0.42%                 4.52%              -1.43%
    根据中国财务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项目和金额进行追溯调整后, 公司 2013 年期初和 2014 年期
初及三季度末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增加 1,102,641.28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负债总额不产生影响,同时对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55,347.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15,877.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8,337.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683,202.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2,396.87
合计                                                                      1,067,287.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30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冠雄              境内自然人             21.80%       70,390,880        52,793,160
佛山市顺德区昌
连荣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0%       42,291,505                  0 质押                  35,190,000
司
何国英              境内自然人             11.15%       35,992,410        26,994,30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佛山市顺德区瑞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0%      20,658,300
奇投资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3%       2,680,085
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7%       2,500,257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瑞证     其他                  0.71%       2,303,500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新量化灵活配     其他                  0.55%       1,766,783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易方达价值精选
                   其他                  0.54%       1,739,324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易方
达平稳增长证券     其他                  0.45%       1,438,396
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42,291,505 人民币普通股           42,291,505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20,65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58,300
黄冠雄                                                              17,597,720 人民币普通股           17,597,720
何国英                                                                 8,998,103 人民币普通股          8,998,1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0,085 人民币普通股          2,680,08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0,257 人民币普通股          2,500,2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瑞证券
                                                                       2,303,5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3,500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766,783 人民币普通股          1,766,783
金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
                                                                       1,739,324 人民币普通股          1,739,32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                                         1,438,396 人民币普通股          1,438,39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基金
                                     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披露信息管理办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明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披露信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说明:
     报表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86,375,580.41         238,516,885.77             20.07%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186,655,106.82         290,891,030.04            -35.83%   主要是本期票据贴现较多
     应收账款         391,031,978.35         297,298,909.51             31.53%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期初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61,224,431.76           9,466,268.01            546.76%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工程款
     固定资产         346,180,909.61         299,263,726.72             15.68%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固定资产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工程款以及无锡
     在建工程         120,361,542.53           4,579,030.96           2528.54%
                                                                                 工厂建设
       商誉            93,371,611.65          66,853,481.93             39.67%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产生的商誉
 其他非流动资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一年以上的预付
                       65,372,936.63          14,840,352.57            340.51%
    产                                                                       工程款
     短期借款         173,967,372.20          80,000,000.00            117.46%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短期借款
                                                                                 主要是因托管中炜化工而增加的长期
     长期借款         354,350,000.00         263,000,000.00             34.73%
                                                                                 借款
2、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报表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17,332,907.22    12,889,169.66        34.48%      主要是本期借款总额增加所致
                                                                         主要是猪价上升,生物资产减值回
   资产减值损失         3,458,669.57     8,428,988.56       -58.97%
                                                                         升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                                                         主要是天原集团本报告期内亏损,
                        7,704,983.01    16,565,998.00       -53.49%
  “-”号填列)                                                         而上年同期盈利所致
    营业外收入          5,322,802.59     1,172,239.99       354.07%      主要是美龙环戊烷资产处置收益
      净利润           91,904,018.43   119,175,870.66       -22.88%      营业收入下降和投资收益下降所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0,758,069.25    89,984,435.61       -21.37%      主要是净利润下降所致
    者的净利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41,836,031.02   732,640,053.07        14.90%      主要是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88,664,613.52   378,640,088.55            2.65%   主要增加了中炜化工原料采购款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主要是农牧事业部扩大、中炜化工
                      114,146,017.59   106,525,270.69            7.15%
  职工支付的现金                                                         等事业部并入,雇员人数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主要是农牧事业部的英农门店支出
                      113,667,514.87    86,796,866.96        30.96%
   动有关的现金                                                          及其他费用和往来支出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主要是短期理财项目增加,收回银
                      180,000,000.00    20,000,000.00       800.00%
    金                                                               行理财资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主要是合并中炜化工的期初货币资
                     28,869,649.39        --                --
   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
                                                                         主要是银行理财资金增加和收购部
   投资支付现金       195,370,800.00    10,962,750.61      1682.13%
                                                                         分少数股权资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89,968,285.09    72,149,959.04        24.70%      主要是分红(含少数股东)增加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
定向募集法人股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
公布的关于定向募集法人股的预案,公司拟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股,该议案已通过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集法人股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接
到顺德农商行的通知,本次定向募股价格为其 2014 年 3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的 1.1 倍,即 5.68 元/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该募股价格在公司意向认购价格上限之下。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为顺德农商行 2014 年定向
募股对象,公司认购顺德农商行新股数额为 1,666 万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股,入股资金总额
为 9,462.88 万元。
    截至10月30日,公司持有顺德农商行 1834.27 万股股份;如公司此次完成认购,将持有顺德农商行
股份总额为 3500.27 万股,持股比例为顺德农商行增资后总股本的 1%。本次公司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
集法人股事宜还需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9)、《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集
法 人 股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 ( 2014-031 ) 刊 登 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34)刊登于 2014 年6月 28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集法人股事项的
进展公告》(2014-056)刊登于 2014 年10月 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
工的关联交易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受托经营濮阳市中
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炜化工”) 53.92%的股权,并全面负责中炜化工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2014年9月1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4年9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中炜化工会计处理方法说明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在托管期间
将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说明》。鉴于公司在托管期间已对中炜化工形成了实质性
控制,在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中炜化工会计处理方法的专项意见下,公司自 9 月起将中
炜化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与中炜化工发生的交易行为,将视同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交易行为,按
照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交易行为的标准履行审批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
公告》(2014-044)、《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5)刊登于 2014 年
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4)刊登于2014 年9月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中炜化
工会计处理方法说明的公告》(2014-055)刊登于 2014 年9月 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在托管期间将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说明》刊
登于 2014 年9月 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9)、《公司关
                         2014 年 06 月 11 日
定向募集法人股的关联交                         于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集法人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31)刊登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易事项                                          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34)刊登于 2014 年
                          2014 年 06 月 28 日
                                                6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参与顺德农商行定向募集法人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4 年 10 月 28 日   (2014-056)刊登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关于受
                                                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4)、《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
                          2014 年 08 月 15 日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5)刊登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4)刊登于 2014 年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工的关联交易事项                                9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对中炜化工会计处理方法说明的公告》(2014-055)刊登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
                          2014 年 09 月 16 日
                                                于公司在托管期间将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说
                                                明》刊登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持有本公司发
                                       起人的股东黄   在作为德美化
                                       冠雄先生、佛山 工股东期间,各
                                       市顺德区昌连   股东将不直接
                                                                                                       报告期内,承诺
                                       荣投资有限公   或通过其他公     2006 年 06 月 22
                                                                                          长期有效     人遵守了上述
                                       司、何国英先   司间接从事与     日
                                                                                                       承诺
                                       生、佛山市顺德 德美化工业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区瑞奇投资有   有同业竞争的
                                       限公司、马克良 经营活动。
                                       先生
                                       持有本公司发   若 2003 年到
                                       起人的股东黄   2005 年公司享                                    报告期内,承诺
                                                                       2006 年 06 月 22
                                       冠雄先生、佛山 受的优惠税款                        长期有效     人遵守了上述
                                                                       日
                                       市顺德区昌连   需要补缴,公司                                   承诺
                                       荣投资有限公   各股东承诺按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何国英先     股权比例代公
                             生、佛山市顺德 司承担补缴义
                             区瑞奇投资有     务,且各股东之
                             限公司、马克良 间就税收补缴
                             先生             事宜承担连带
                                              责任。
                                              股票转让锁定
                                              期满后,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上年末所
                                              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                                                      报告期内,承诺
                                              股份;离职 6 个 2011 年 11 月 29
                             和高级管理人                                         长期有效       人遵守了上述
                                              月后的 12 个月 日
                             员                                                                  承诺
                                              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包括有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限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股
                                              份)的比例不超
                                              过 50%。
                                              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
                             广东德美精细     定,足额提取法                      2012 年 6 月 18 报告期内,承诺
                                                               2012 年 06 月 18
                             化工股份有限     定公积金、任意                      日至 2017 年 5 人遵守了上述
                                                               日
                             公司             公积金以后,每                      月 19 日       承诺
                                              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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