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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3636-2号

目 录审计报告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13636-2号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云南能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云南能投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13636-2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后 乾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5,890,488.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共计7,500,000.00元,收到出资款人民币1,858,390,488.6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175,791.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32,400,718.87元,本年度使用572,775,072.2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95,986,691.89元,使用明细及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865,890,488.64
减:承销费和保荐费7,500,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1,858,390,488.64
减:置换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779,750.9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03,396,040.22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2,771,994.37
2023年末期末余额995,986,691.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独立董事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和2023年2月6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信贷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根据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拓东支行增开一个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636746921活期5,632,907.12
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636790920活期11,488,759.62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636679520活期39,794.2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636605196活期604,350.6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135690016389活期1.4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871900005410908活期3,477.0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国农业银行昆明拓东支行24019701040016711活期2,517,401.8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国农业银行昆明拓东支行24019701040016711通知存款975,700,000.00
合计————995,986,691.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865,890,488.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2,775,072.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3,396,040.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曲靖马龙通泉风电场项目448,998,600.00注448,998,600.0050,132,690.84250,108,510.6855.702023年5月31日119,689,742.18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470,978,200.00470,978,200.00129,756,086.33178,122,974.4737.82在建278,104.45不适用
红河永宁风电场项目945,913,700.00945,913,700.00392,886,295.08475,164,555.0750.23试运行47,267,168.48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65,890,500.001,865,890,500.00572,775,072.25903,396,040.2248.42167,235,015.11
合计1,865,890,500.001,865,890,500.00572,775,072.25903,396,040.2248.42167,235,015.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曲靖马龙通泉风电场项目已于2023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达到预期收益;红河永宁风电场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已于2023年1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截止报告期末处于试运行阶段,达到计划进度;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因林草、建设用地等外部审批进度影响,建设进度有所推迟,目前,首台风机已于2023年11月4日实现并网发电,截止报告期末处于建设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25,398,634.96元,其中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5,284,290.78元,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114,344.18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2年9月13日、9月30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2023年6月5日、6月21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变更后,通泉风电场项目总投资(不含流动资金)由223,445.1万元变更为161,342.37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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