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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并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曲靖云能通泉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已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管理制度、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完善治理结构和促进规范运作,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了《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36项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下设立了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专门委员会,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董事会定期会议、14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完成了78项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高效。

公司通过“四单一表”清晰股东大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决策主体权责边界,明确了党委前置研究范畴、“三重一大”范畴等内容,并对应相关制度,明确了行权依据,确保决策程序清晰规范、畅顺高效。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召开2次定期会议、13次临时会议,完成了43项监事会议案的审议,并不定期对相关单位开展监事会检查。

(2)内设职能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机构设计科学,权责合理,各内部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不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情况。2023年,公司继续对主业板块生产端、营销端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稳步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

(3)子公司

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投资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其运作机制,确保其业务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向,并逐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公司发展战略做参谋,承担研究公司战略规划方案、监控战略规划的落实、考核和评价战略规划执行结果等职责。

2023年公司修订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战略规划进行动态修编。

公司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深入践行“精益生产、精准营销、精细化管理”经营理念,有序有力推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重大专项等工作,

并取得了良好成绩,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经营净现流等主要指标实现稳步增长。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保障实现战略目标且契合管理实际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并制定了人力资源总体规划。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如下:

(1)健全完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区分“主观努力”和“客观帮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取向。

(2)实施全员绩效管理,推行“月月考、月月比、月月督”,实现首末两端强制分布,评选月度优秀电厂、优秀班组、销售之星,督导约谈“黑榜”员工、调降“黑榜”员工,鲜明树立了“奋斗者导向”和“价值创造者导向”。

(3)大力开展全面业务改进、劳动技能竞赛、“五小”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全年职工群众提出“五小”及合理化建议,发布QC成果41项,5项QC优秀成果进入2023年云南省化工行业QC成果发表成绩前10名,昆明盐矿《除氧器乏汽回收系统的研制》成果获得第1名,普洱制盐分公司2名员工分获全国盐业检测人员食用盐检测技能考核一、二等奖,职工首创精神和参与认同感持续激发。公司荣获2023年云南电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3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

小组,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荣获云南省工人先锋号,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云南电力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等。

(4)全年开展各类培训639项,参训20,595人次,强化员工赋能,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专项激励办法、扩大评优评先范围、加大优秀先进奖励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分层分类、精准施策表彰奖励先进优秀,组织31名劳模先进及一线职工参加职工疗休养。

(5)启动实施盐板块组织机构及业务优化调整,在生产端推行“大部制、大车间”管理、实现“大班组”运行,在营销端优化调整省外销售业务主体,细分明确产品和渠道,加大新市场和新渠道开拓力度,打造新业务增长点。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污染治理减排、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公司建立了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制度。2023年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事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未出现污染和违排事件。

(1)高度重视安健环工作。从全员安健环责任制

的建立和落实、定期开展安健环检查、问题隐患完成整改等方面深入管理。

(2)围绕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的双重预防机制,同步提升各所属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产企业安全体系创建。

(3)定期发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将公司在治理、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向社会公示。

(4)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石月亮乡中心幼儿园送出爱心捐款,衣物,书籍,玩具、生活用品等若干。入户慰问部分特殊儿童家庭;公司青年通过云南省青基会“云青筹”线上公益进行募捐;帮助老旧小区独居老人打扫卫生、整理衣物、洗锅刷碗、铺床等。

5.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公众网络、信息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利用丰富的宣贯载体,宣传公司企业文化。以服务云南省重大发展战略、助力“绿色能源牌”和“绿色食品牌”建设为企业使命,以云南绿色能源领军企业、绿色食品骨干企业、区域内有竞争力的新能源综合运营商为愿景定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了主导和垂范作用,以个人影响带动公司整体,同时公司员工

用实际行动在各类慰问、联谊、竞赛、表演等活动中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不断将企业内部的团结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6.资金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对所属企业的资金实行收入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按照资金计划进行管理;着重加强对关联交易资金的管理,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大额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内部制度,履行审批手续;统筹资金预算管理,协调各所属公司盘活闲置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购买保证本金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来增加公司账户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并带来部分收益。

(2)筹资管理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完善筹资方式、筹资原则、筹资预测、筹资审批、筹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以及资料档案管理等,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筹集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对募集资金开展专项检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投资管理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保证投资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度完成三十余个投资项目发起、二十余个投资项目立项审查,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可研、初设评审,召开了二十余次投资管理委员会。所有投资项目的审查审批,相关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均进行了慎重审查,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评估,研究风险应对措施,对风险进行提示,把控重大投资风险。

为夯实发展基础,公司采取股权转让、自主清算等方式积极推进业务同质化严重的盐业销售子公司、长期未开展经营的聚通实业公司、项目报审报批缓慢、气源管道前期手续复杂的禄丰华煜公司等瘦身健体工作,实现了7户企业清算注销和1户企业的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算投资业务。

7.采购业务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从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批、采购方案申请、采购结果审批、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验收等方面严控采购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招标、采购流程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开展采购业务。

报告期,开展采购管理合规专项研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正式编制了《采购管理专项合规指引》,覆盖采购业务流程全周期五个阶段,进一步优化了采购业务流程,强化对采购业务的合规管控。

8.资产管理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制度》《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职责权限,完善业务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完成资产评估备案、产权登记变更等工作,按月报送产权占有、变更、注销登记;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及时掌握资产情况;根据资产现值,合理确认减值损失;按要求审核固定资产处置等。

9.销售业务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是盐产品、天然气和电,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建立《品牌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品牌、市场、产销、统计分析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防范舞弊、信用、欠款或遭受欺诈

等风险带来经济损失。

2023年公司通过各种传播渠道整合用力,通过“杭州亚运会赛事营销”、“电视广告展播”、“新媒体直播”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节点营销”等方式,对公司盐产品进行大力营销,并通过一系列促销活动来促进销售业务。

2023年公司按照云南省中长期签约要求完成2023年中长期电量签订工作,各电厂签约比例达90%,并根据《云南省电力市场管理办法》开展月度及日前、事后合约转让相关工作保证了2023年度各电厂均按月完成签约比例成交电量。同时根据《云南省电力市场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完成新投增量电厂市场化开通工作,各风电项目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皆正常有序开展中。

10.研究开发

为发挥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促管理、增效益,进一步规范公司科技管理工作,规范科技投入、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评价及奖励、考核工作,确保研究与开发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建立了《科技管理制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成立了科技管理委员会。结合钠盐原料的特点和优势,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探索研究实现低成本、高纯度、高性能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与云南大学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节能降耗、

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开发以及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通过技术研发、新技术应用和能效管控等措施,提高制盐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低碳化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023年,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共申请了国家专利9件,同时获得了17件授权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1件,外观专利4件;在国家核心期刊和综合期刊上发表了7篇科技论文;“多品种盐开发、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研发”项目获得了中国轻工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昆明市盐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科技创新平台。

11.工程项目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以规范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项目决策合法合规,项目符合国家基础建设规定和公司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避免内部舞弊行为、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质量,避免成本加大和安全隐患;严控预算,选择适当的造价方法、依据和程序,防止工程造价不准确、预算支出失去有效控制;工程项目会计处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保

合法、真实、完整。

报告期结合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对新能源建设项目进行合规专项研究,正式编制了《新能源工程管理专项合规指引》,覆盖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全周期三个阶段,优化了工程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各阶段审查、强化项目建设合规管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反担保、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及对外担保的跟踪、监督与档案管理等要求,确保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完整和有效。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管理,并按要求在交易所指定的网站进行披露。2023年公司的担保均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事项严格按程序履行申请、调查和评估、审批、签订合同、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等控制程序。

13.业务外包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外包范围为非核心业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外包和严格审批外包业务合同。

公司为规范承包方选择、业务外包合同签订、业务外包过程管理、业务外包成果验收环节等职责、权限、范围、标准控制,防范经营、法律、商业泄密等

风险,建立了《外委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业务流程。

14.财务报告

公司始终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为依据,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财务报告。建立财务报告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职责,防止泄密等。

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以规范会计管理和会计记录,明确财务报告编制和复核程序,公司的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资产盘点、成本结转、收入确认、往来核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归档管理等工作,均按规定和要求有序开展,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有效。强化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监督与核算职能,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发展、业财融合、管控提升及信息整合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同作用;高效组织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制定分级复核制度,高质量完成上市公司各项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合规披露。

15.全面预算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

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通过考核经营目标责任、降本增效责任落实、能耗对标管理等形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考核以及执行偏离分析,避免预算的盲目性,强化预算管理。

16.合同管理

为防控法律和经营风险,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程序、评审职权、合同签订授权、合同履行与变更及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的统计与归档等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合同和协议在签订、审批、履行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开展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方式,不断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管理制度、合同准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后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教训和完善合同管理,以避免和降低合同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防范权益受损。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为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内部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进行有效沟通,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公文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规范内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通过OA及数字能投进行相关文件的流转签批,加快了内部审批的过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所属公司、各项目组与公司本部

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

公司通过办公系统下发文件,及时将相关的政策和要求传达至各职能部室和所属单位,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交办与落实,各项政策信息的传达与对称,保证各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现行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各业务部门通过办公系统开展档案借阅利用审批,办公室根据审批与需求情况,以复印件、电子件的形式及时提供档案借阅利用。

18.信息系统

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规范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网络的使用、数据资料的安全、电子文档的储存保管、信息使用等。以数据大集中方式建设并推广应用供应链系统、成本管理系统、销售渠道系统、招采合同系统、OA系统、智能制造全过程追溯系统等业务处理系统,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全面管理水平。

2023年度办公室信息化金蝶供应链及成本系统于2023年10月8日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上线与老系统并行,2024年1月1日系统正式切换。

19.内部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以各项应用指引和制度为依据,对公司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定和评价。公司根据管理实际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投资

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内部监督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范围与内容,规范了内部监督工作程序。

2023年,公司持续围绕云南省国资委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建立内部控制、风险、合规管理融入业务的一体化管控模式,夯实公司内部监督;通过开展专项审计、“蹲点式”“服务式”专项监督及经济责任审计等把内部监督工作联动起来,探索建立“1+X”监督工作机制。

20.信息披露

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管理实际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以明确信息的收集、报告、流转、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临时)报告、相关公告的披露与监管。

2023年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各类公告文件278份(其中编号公告188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制度,没有发生信息泄漏及内幕交易行为。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开展自评,汇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2%营业收入的2%≤错报<营业收入的5%错报≥营业收入的5%
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1%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公司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公司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控制环境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包括: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上年经审计净资产0.5%≤直接财产损失<上年经审计净资产2%直接财产损失≥上年经审计净资产2%

b.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立案或引发重大诉讼;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或因决策程序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发展战略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③媒体负面报道频现;④涉及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及以上处罚;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

②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公开谴责以下处罚;③合同履行不力、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导致重大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信誉。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0个,重要缺陷0个。

董事长:周满富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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