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白 ,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如否,请详细说明: 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