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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后续根据公司发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鲍恩斯候选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鲍恩斯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与资格,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鲍恩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针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事项,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计骅、石建辉、潘亚岚

2021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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