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范围内与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