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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6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3、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归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6、发行方式

采用承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及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以及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本次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议案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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