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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研科技: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524,34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9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349,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0000元人民币现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4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0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0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咨询联系人:王翠咨询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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