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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研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4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5,089,8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1%)的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30,4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5,089,877股,占总股本的10.5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30,4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长城基金在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向其发行股份时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长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城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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