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0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