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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0-05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业务约定期已满,为保证公司审计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公开招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9月4日公司通过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共有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公司从审计机构综合服务经验和能力、资质及实力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筛选,经评标,2020年度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天衡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监会首次发行证券业务专项复核资格,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

务资格,同时还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司法鉴定审计、海关业务审计资格,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等多项执业资格。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天衡合伙人(股东)73人,注册会计师359人,从业人员1,07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2人。

3、业务信息:

天衡2019年度业务收入45,626.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0,357.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68.44万元。2019年度,天衡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游世秋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虞丽新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倪新浩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从业经历和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游世秋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2年,累计承担过10多家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年报和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和年报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以来,从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政府各监管部门的处罚,也未有过不良职业行为的记录。在交通、制造、冶金、贸易、能源、服务等多个行业具有丰富会计与审计实践经验,还擅长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和财务尽职调查。曾于2014年度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访问研究员,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成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虞丽新女士,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逾30年,累计承担过几十家的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和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以来,从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政府各监管部门的处罚,也未有过不良职业行为的记录。于2017年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资深注册会计师”,在会计与审计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视野宽阔,指挥协调能力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新浩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8年。加入天衡以来一直从事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年报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以来,从未受到过行业协会、政府各监管部门的处罚,也未有过不良职业行为的记录。具有丰富的港口物流、公路交通、贸易、制造、化工行业审计工作经验。

5、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12.5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诚信记录:

天衡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天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客观、独立的完成对公司的审计服务;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同意此次聘请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5、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用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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