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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福民同志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吴福民同志在任职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地为公司服务,公司监事会对吴福民同志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19年6月12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会议对职工监事人选进行了民主选举,经各代表团组长讨论通过,一致同意选举李玉军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李玉军,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

书记。曾任南京港五公司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栖霞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南京港生活服务(托管)中心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南京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南京港二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玉军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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