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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关于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1,975,9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3%,累计质押95,500,000股,其中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54,000,000股。)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新乡白鹭于2019年9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477号),新乡白鹭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标的,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的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2020年1月,新乡白鹭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本次发行债券简称为“20新鹭E1”,债券代码为“117158”,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债券存续期限自2020年1月21日起不超过3年,票面利率为2.0%,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固定比例方式进行分配,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5,470,000元;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7日,即在该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双鹭药业全体股东均有权参

与分派;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根据《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双鹭药业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双鹭药业A股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调整换股价格: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初始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换股价。根据上述约定,“20新鹭E1”换股价格自2020年7月8日起由13.29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

三、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调整后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乡白鹭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共有双鹭药业股票(股票代码:002038)5,400万股,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为50,000万元,按照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计算的全部换股所需股票数量为38,197,097股(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仍然低于新乡白鹭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中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本次换股价格调整预计不会影响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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