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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旺能环境或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7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0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27亿元。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和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97)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旺能”)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4,29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生态”)。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剂事项已经公司经营层决策同意。本次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2年度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调剂前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本次调剂的担保额度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
旺能环境或旺能环保德清生态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75.74%2,2002,2004,2906,490
旺能环境或旺能环保舟山旺能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41.45%15,80015,800-4,29011,510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清生态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23年2月24日,由公司和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人民币6,49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德清生态在该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31年2月19日。同日德清生态和杭州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2月21日至2031年2月19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1日

核准日期:2022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张国忠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加元村三家村5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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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月31日,德清生态资产总额为8,882.19万元,净资产为2,155.22万元,净利润为-12.97万元,负债总额为6,726.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7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债务人: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杭州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德清生态形成的债权。

5.担保金额:人民币6,49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德清生态正常经营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足德清生态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8.06亿元。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8.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度)资产总额126.74亿元的38.43%、占净资产53.79亿元的

90.56%,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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