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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正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针对公司的2023年年报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积极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及2023年年审沟通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通过邮件和微信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认为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是合理的。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审计委

员会成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审计委员会在取得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天健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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