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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5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单超先生、芮勇先生、金来富先生、方明康先生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炉渣资源化板块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能”),为了快速发展的需要,拟以自筹资金收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欣旺”)和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拓”)的100%股权。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以两家目标公司2024年2月29日(即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标的许昌欣旺股权转让价格为1,599.45万元、浙江欣拓股权转让价格为2,152.19万元,本次两个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3,751.64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美欣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单建明先生,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之后对外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股许昌欣旺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9JJKF4N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7幢309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凌杰成立时间:2017年5月5日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与公司关系:为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美欣达集团持股100%

(二)交易对手方: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浙江欣拓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PHJ36注册资本:5,008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山路899号A座三楼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祥成立时间:2016年1月12日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与公司关系:为控股股东美欣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美欣达集团持股7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2MA47E72B9B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产业聚集区西区丁香路北段路西6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革华冀

7、成立时间:2019年9月20日

8、经营范围:热力、电力供应;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电力、热力技术咨询;电力、热力设备销售。

9、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本次交易前情况本次交易后情况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2,000100.00%00.00%
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00.00%2,000100.00%
合计2,000100.00%2,000100.00%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24,635,721.1224,525,915.60
负债总额8,691,395.908,699,416.02
净资产15,944,325.2215,826,499.58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2月
利润总额-712,404.34-120,825.64
净利润-712,404.34-120,825.64

注:上表中列示的2023年财务数据、2024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许昌欣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DYDN508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三山涂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徐利波

7、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9、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本次交易前情况本次交易后情况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000100.00%00.00%
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00.00%3,000100.00%
合计3,000100.00%3,000100.00%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70,063,164.7282,336,937.83
负债总额51,522,340.1058,874,767.91
净资产18,540,824.6223,462,169.92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1,106,916.86570,417.65
利润总额-15,442.71421,345.30
净利润-15,442.71421,345.30

注:上表中列示的2023年财务数据、2024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浙江欣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拟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许昌欣旺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评估机构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见附件),截止评估基准日(即计价基准日),许昌欣旺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525,915.60元,评估价值24,693,949.15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168,033.55元,增值率为0.6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699,416.02元,评估价值8,699,416.02元,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5,826,499.58元,评估价值15,994,533.13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168,033.55元,增值率为1.06%。

经双方友好协商之后,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99.45万元。

2、付款方式

各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且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1年内支付完毕。

付款先决条件为:

(1)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丙方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决议。

(二)浙江欣拓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丙方(目标公司):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评估机构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6号)(见附件),截止评估基准日(即计价基准日),浙江欣拓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2,336,937.83元,评估价值80,396,711.71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减值1,940,226.12元,减值率为2.3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8,874,767.91元,评估价值58,874,767.91元,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3,462,169.92元,评估价值21,521,943.80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减值1,940,226.12元,减值率为8.27%。

经双方友好协商之后,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52.19万元。

2、付款方式

各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且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1年内支付完毕。

付款先决条件为:

(1)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丙方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或决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交易,能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通过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利于助力公司更顺利和有效地拓展新业务领域,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通过本次交易,扩大公司的业务领域,驱动公司成长,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相关业务、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经营管理风险、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提升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5、《资产评估报告书》(嘉中磊评报字(2024)第086号)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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