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明确项目责任,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特制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的论证和决策的质量,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项目投资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建议和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