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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3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献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刘晓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正彪先生、史云波先生、崔文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庆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了解,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

(三)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签名:焦炳华 陈红 龙云刚 盘莉红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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