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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在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职权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公司日常监督中,对经营管理层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通过与相关高层不定期沟通及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了日常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内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2019年2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中议案2、3、4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3、2019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8)《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4、5、7、8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4、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2019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拟向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从公司利益和广大中

小投资者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公司董事会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事项。

4、审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9年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各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8、对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勤勉、忠实的义务,行使监事会职权,通过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知悉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依法监督公司日常运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运作及财务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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