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2022年6月22日前公司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等值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担保事项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境外子公司Focus Media Korea Co., LTD(以下简称“FM Korea”)的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长宁支行”)签署了《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FM Korea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69,000,000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2021年6月26日。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求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求众”)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ocus Media Korea Co., LTD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1日
3、公司注册证书编号:726-88-00639
4、住所:Floor 45, FKI,24, Yeoui-daero, Yeongdeungpo-gu, Seoul, Republic ofKorea
5、股本总额:韩币2,265,230,000圆(人民币约13,324,882元)
6、关联关系:FM Korea系公司持股50.4%的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867.07 | 13,011.28 |
负债总额 | 5,264.56 | 6,378.74 |
应收账款项总额 | 1,179.79 | 1,226.84 |
净资产 | 7,602.50 | 6,632.53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
营业收入 | 6,954.52 | 2,677.39 |
营业利润 | -3,734.91 | -734.57 |
净利润 | -3,779.19 | -730.19 |
二、被提供反担保的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2、成立日期:1987年11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顾力星
4、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67号
5、关联关系:中行长宁支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峰与境内银行中行长宁支行为境外子公司FM Korea申请内保外贷的业务,为境外子公司FM Korea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即上海德峰向境内银行申请保函额度,由境内银行向其在境外的对应合作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公司境外子公司FMKorea基于该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境内银行对应的境外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69,000,000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2021年6月26日。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求众为中行长宁支行向其在境外的对应合作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债权的清偿期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等值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6.04%;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9.63亿元,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7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