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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内容
12021年 1月2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2、《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3、《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年 4月1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7、《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1年 6月1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2021年 7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2021年 8月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1、《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2021年 8月2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2021年 10月2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相关公告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依法经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检查,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对外投资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开展,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6、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监督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了监督及核查,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9、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持续促进公司科学、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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