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4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4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第9-12楼,1楼101-105号房屋出租给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出租总面积为6197.63平方米,交易总金额1587.31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