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周琴琴女士、CHEN CHAO女士、SCOTT ZHENBO TANG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CHEN CHUAN先生、陆德明先生、夏雪女士、张屹山先生、。
经核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秋萍 | JESSE JEN-WEI WU | 杨 磊 |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