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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玉环恒捷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29,605,889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8.8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及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收到判决后,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

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玉环恒捷、实际控制人玉环市财政局及全体董监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为了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在相应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鉴于公司目前已经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公司正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2022年度业绩的影响程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5.1.4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业绩预告修正的可能。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等文件为准。

4.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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