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资产核销及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庄慧杰 李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