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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4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辉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股份共计261,503,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19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共计

256,860,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4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名,代表股份共计4,643,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5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8,549,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08%。

(七)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孙登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865,80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4,367,70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556%;反对4,367,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87%;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865,80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4,367,70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556%;反对4,367,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87%;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7%。

(三)审议讨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6,865,80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4,367,70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556%;反对4,367,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87%;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865,80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5%;反对4,367,70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2%;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556%;反对4,367,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87%;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900,80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99%;反对4,332,70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8%;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6,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782%;反对4,332,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761%;弃权2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孙登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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