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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上述人员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经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新任职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的决定,选举周忠国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晓川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张晓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小鹏先生、任勃先生、陈宗潮先生、宋钢先生、袁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宗潮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费林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宗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受让合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系因为城联数据无法全部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公司支付4,000万元减资款,为

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确保城联数据减资事项顺利推进,城联数据同意将其持有的珠海通50%的股权评估抵价给公司,作为减资款支付的一部分,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珠海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和调整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受让珠海通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邓川、郑晓东、辛阳2020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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