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信和平”)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01.2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
根据公司目前与关联方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向关联方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50万元。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倪首萍女士、楼水勇先生、张晓川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2019年度金额(万元) | 增加金额(万元) | 现预计2019年度金额(万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250.00 | 250.00 | 500.00 | 201.00 |
合计 | - | - | - | 250.00 | 250.00 | 500.00 | 201.00 |
注:以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忠国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00元经济性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培训、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承包;通信设备工程;咨询;经济信息(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制造、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84.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6.9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亿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9.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0.04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0.79亿元。
2、关联关系
东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集团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坚持“产业规模更实、发展质量更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指导思想,是通信、金融电子、智能卡及系统、增值业务及软件等领域的国内高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通信行业企业,彼此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互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双方每次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东信和平增加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东信和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东信和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增加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占东信和平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增加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有关增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