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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关于股东向法院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向法院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被告”)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0)粤0403民初3436号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院已经受理股东梁社增诉本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并随文送达股东梁社增的《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股东梁社增作为原告于2020年10月9日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请求依法撤销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裁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决议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梁社增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43,344万股,持股比例为

53.57%。

根据股东梁社增《民事起诉状》的表述,其本次请求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撤销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依据如下:

1、该次董事会议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其会议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人员、通知时间等均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该次董事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该次董事会的召开及董事意见的做出,均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是在统一要求下做出的表决,无法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此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明显违反公司章程;

3、关于涉案股权已冻结情况下,有关部门安排人员担任公司总裁暨法定代表人不符合有关打黑涉案资产保全的规定要求。

二、本案的审理情况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于会议召开前5日(9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方式为通讯表决;会议审议聘任的总裁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聘任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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