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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合理变更,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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