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