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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资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资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确定使用不超过720万股的回购股份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份,2020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20万股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剩余回购股份3,606,835股(扣除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的720万股),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自 2019 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股份之日起算,至2022年12月18日将满36个月,该部分回购股份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施,公司决定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606,835股予以注销。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3,606,835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2、邮 编:245900;

3、联系电话:0559-3514242;

4、传真号码:0559-3516357;

5、联 系 人:唐永亮先生、潘吉沣先生;

6、电子邮箱:zqtz@novel.com.cn;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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