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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0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崔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崔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永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2014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毅公司董事会秘书:唐永亮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邮政编码:245900公司电话:0559-3514242公司传真:0559-3516357公司电子邮箱:zqtz@novel.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以下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崔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崔鹏:男,1965年7月出生,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博士。主要从事化学工程、

材料学、材料化学工程等教学与研究,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常委、安徽省可控化学与材料化工重点实验室主任、安徽省化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安徽省塑料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职务。专业背景为化工,不负责具体公司经营业务。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三项议案均已投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股权登记日(截止2020年7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报告书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收件人:陈慧洁

邮编:245900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传真:0559-351635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崔鹏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6 -议案编码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5.00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注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注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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