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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8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5001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

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份回购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慈生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5000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

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审报告、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等议案。

201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监督年报审计过程,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核查,确保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真实、准确、完整。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份回购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斌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5001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议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审报

告、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等议案。

201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监督年报审计过程,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核查,确保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真实、准确、完整。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份回购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结淼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5000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

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制定经理层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份回购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靖超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3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5001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及未来发展战略等事项给予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及股份回购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2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利用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基华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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