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盾安环境: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继续开展铜、锌、镍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大宗原材料铜、锌、镍是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铜、锌和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其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根据上述大宗原材料计划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有序开展铜、锌、镍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且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镍、锌商品期货交易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拟投资数量及预计投入资金:

公司根据主要客户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进行铜、锌和镍等买入期货套期保值

操作,同时对库存铜、锌和镍进行卖出套期保值操作。公司根据铜、锌、镍未来价格走势并结合当前价格判断,12个月内对不超过6,500吨铜期货、3,000吨锌期货和300吨镍进行套期保值,预计累计投入自有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合约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6、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7、实施主体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铜、锌和镍期货品种在国际国内都是成熟品种,套期保值也是行业控制价格风险的通行做法。因此通过开展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公司根据客户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铜、锌和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可以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规避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流动性风险:(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套期保值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公司期货业务的管理机构,总裁为期货小组负责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财务部门具体进行业务操作,采购部、销售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