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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国际贸易及国际投融资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主动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泰铢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5、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内控部将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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