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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6-53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盾安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盾安环境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盾安环境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784,7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2元,共计募集资金849,999,974.4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8,499,974.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5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7,249,97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4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2,883,024.7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说 明
募集资金总额837,249,974.40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实际使用644,966,928.35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投入590,375,628.35
置换先期投入54,591,300.00
加:银行存款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7,469,886.18
减:募集资金本期实际使用47,263,889.51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投入47,263,889.51
置换先期投入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393,981.99
募集资金实有余额162,883,024.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190481010400347128,202.28活期
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1211025329201603051153,192,980.47活期
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20020214291001026019,681,841.96活期
合 计162,883,024.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72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26.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223.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39,425.0039,425.0039,434.91100.002016年04月01日1,776.98
2.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22,700.0022,700.004,193.6123,443.08100.002019年04月30日417.06
3.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21,600.0021,600.00532.786,345.0929.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83,725.0083,725.004,726.3969,223.082,194.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和“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15年4月-2017年12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4月。
“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15年4月-2017年12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12月。 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预计收益未达成原因主要系项目完工初期未充分发挥自动化使用效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前景和战略发展计划制订的,受市场开拓及客户对产品认证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不及预期,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为了保障投资的稳健性及投入产出效果,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相应地新增珠海热工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9.13万元,其中:1.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930.29万元;2.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1,528.84万元。2016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5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亿元已于2019年12月27日补回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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