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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2019年1-6月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1-6月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械”)等下属子公司向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多吉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预计2019年度与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盾安禾田、盾安机械等下属子公司向浙江多吉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691.73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及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承租房产、垫付水电费等其他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6月发生额2018年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暖配件81.66196.25
浙江华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件94.87174.14
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合金件3.920.99
南通电站阀门有限公司阀门类产品57.311168.80
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123.81024.53
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食品0.461.65
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食品222.91190.74
浙江盾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水暖配件7.38802.03
小计592.293579.14
接受关联方劳务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水电、会务296.97378.06
诸暨市盾安控股集团管理培训中心会务、培训费18.6226.15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务、培训费、水电费等61.8271.18
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水电费10.48410.83
小计387.871086.22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浙江华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3.419.87
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2.566.47
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水电费0.10.00
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费10.5647.46
安徽红星阀门有限公司压力容器45.8661.05
小计62.49124.85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0.230
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维修费38.17115.26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设备租赁费428.78964.14
小计467.181079.40
接受关联方租赁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厂房92.91191.58
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223.15388.93
小计316.06580.51
合计1,825.896,450.11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1-6月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新义、冯忠波、李建军、蒋家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诸暨店口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行注册资本:57,662.65万元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电气、电子器件、电器设备及配件、汽车农机配件、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20,458.03万元,净资产为371,965.7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3,449.84万元,净利润为-277,960.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44,981.08万元,净资产为371,965.75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338,182.87万元,净利润为-6,205.1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48%的股份。

2、公司名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

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油料、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145,139.71万元,净资产为1,569,763.2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4,056.77万元,净利润为-402,435.1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224,106.46万元,净资产为1,574,698.65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681,994.61万元,净利润为-6,883.5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71%的股份,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65.32%的股权。

3、公司名称: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安路1190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烘炒类、油炸类):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制品、其他)、炒货食品(瓜子类、山核桃、花生类)及坚果制品;收购:

农副渔产品(除粮、油、麻、烟叶、蚕茧、畜禽),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39.57万元,净资产为1,182.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25.06万元,净利润为686.7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130.18万元,净资产为936.59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702.13万元,净利润为-185.9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的配偶的兄弟周学军先生持有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37.50%的股权。

4、公司名称: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

供应链技术、通讯设备技术、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多媒体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楼宇智能化技术;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焊接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饲料、特种设备、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化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除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金工具维修、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程招标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普通货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450.80万元,净资产为-8,941.9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235.84万元,净利润为-2,136.5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4,269.90万元,净资产为-8,837.87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4,195.84万元,净利润为148.3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姚新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

5、公司名称: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铁锋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镁及镁合金制品、焦炭、兰炭、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硅铁、水泥及水泥制品、砖块的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7,974.60万元,净资产为1,890.7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951.15万元,净利润为5,234.2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2,672.14 万元,净资产为 9,591.15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89,226.48 万元,净利润为3,810.92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6、公司名称: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杨洪峰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路外停车场经营、饮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34.56万元,净资产为83.3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3.32万元,净利润为-77.6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286.03万元,净资产为69.07万

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17.94万元,净利润为-14.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7、公司名称:诸暨市盾安控股集团管理培训中心

企业性质:民办非企业

住所:诸暨店口镇中里村

法定代表人:王行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培训,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高级技工培训;民兵武装训练培训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6.50万元,净资产为-361.9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9万元,净利润为-116.8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4.23万元,净资产为-568.61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63.64万元,净利润为-106.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诸暨市盾安控股集团管理培训中心全资社团法人。

8、公司名称: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店口文昌路

法定代表人:王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摩托车零件及配件、家用电力器具、电子仪表、电动工具、通信设备、通用零部件、模具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122.25万元,净资产为-1,343.72

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34.62万元,净利润为-1,861.1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042.00万元,净资产为-2,297.12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10.04万元,净利润为-953.4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公司名称: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

法定代表人:杨洪峰

注册资本:28,8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信息技术、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科技投资;销售: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38,523.83万元,净资产为83,693.2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00.05万元,净利润为25,541.3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25,657.39万元,净资产为84,277.54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3,442.51万元,净利润为584.2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86.81%的股权。

10、公司名称: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1层2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学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

务、商务信息咨询;批发、零售: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化妆品(除分装)、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零售:卷烟、雪茄烟;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39.5万元,净资产为619.3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17.47万元,净利润为-130.95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76.32万元,净资产为796.98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64.26万元,净利润为177.6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的配偶的兄弟周学军先生持有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37.50%的股权,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1、公司名称: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智勇

注册资本:10,05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供热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检修:阀门与驱动装置、泵、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通用零部件及配件、通用仪器仪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1,328.76万元,净资产为27,186.4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10.75万元,净利润为5,187.4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968.81 万元,净资产为28,607.64

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870.44万元,净利润为1,718.68万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赵智勇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蒋家明先生同时担任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2、公司名称:浙江盾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诸暨市店口镇湖西村法定代表人:姚冠华注册资本:3,000万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施工:自动化、智能化控制系统及产品,计量仪器、仪表,软件产品(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99.22万元,净资产为2,951.2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9.41万元,净利润为-482.7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91.85, 万元,净资产为2,944.41 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246.7万元,净利润为-6.8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2019年7月26日前,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盾安自控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

13、公司名称:浙江华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姚海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阀门与驱动装置、焊枪及焊接、焊割零部件、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减压器、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冷配件、卫浴配件、水暖管件及五金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技术的进出

口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母公司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053.2万元,净资产为11,463.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11.6万元,净利润为3,271.0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0,758.31 万元,净资产为13,036.83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108.04万元,净利润为1,573.4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权。

14、公司名称:南通市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如皋经济开发区盾安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姚统

注册资本:5,100万元

经营范围:电站阀门、电站辅机制造、销售;阀门检修;发电机组配件、发电成套设备销售;电站阀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165.58万元,净资产为8,045.4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51.52万元,净利润为2,130.6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431.79 万元,净资产为8,836.1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9,030.34万元,净利润为790.6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通市电站阀门有限公司80%的股权。

15、公司名称:安徽红星阀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栖凤路855号法定代表人:姚统注册资本:5,100万元经营范围:阀门、给排水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表、仪器仪表、模具、铜铁制品、五金机械配件、管配件、橡胶、塑料制品和建材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936.28万元,净资产为-3,180.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54.45万元,净利润为-1,030.6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679.99 万元,净资产为-3,499.18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6,461.46万元,净利润为-417.7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红星阀门有限公司

88.16%的股权。

16、公司名称: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镇

法定代表人:应米燕

注册资本:5,800万元

经营范围:水生植物种植,水生动物养殖,水产苗种生产,水生生物采捕和销售;渔需物资供销;旅游、垂钓及休闲渔业。渔业相关咨询、培训、管理服务;渔业相关产品代理;鱼产品加工;鱼卵、鱼产品、渔业设施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433.19万元,净资产为25,930.3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46.45万元,净利润为5,528.7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9,241.61万元,净资产为30,285.19

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843.07万元,净利润为4,354.87万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2018年5月8日前,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报告期内仍将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信用良好,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审批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及销售商品、提供与接受劳务、承租房产、垫付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分别与交易关联方签订了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保证提供对方合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也较小。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1-6月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及销售商品、提供与接受劳务、承租房产、垫付水电费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1-6月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及销售商品、承租房产、提供与接受劳务、垫付水电费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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