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座25F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9-046)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1-6月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新义、冯忠波、李建军、蒋家明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1-6月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